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公告编号:2011-02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下午15:00至2011年10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平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60,667,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4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9,561,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2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05,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不超过2.5亿元的议案
  
  同意59,740,48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以下简称:表决总数)的98.47%;反对924,273股,占表决总数的1.52%;弃权2,5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1%。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59,561,58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78,908股,反对924,273股,弃权2,500股。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增加88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59,711,281股,占表决总数的98.42%;反对750,273股,占表决总数的1.24%;弃权205,708股,占表决总数的0.34%。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59,561,58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49,700股,反对750,273股,弃权205,70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