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年04月1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证券投资的目的
  
  为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利用不超过一亿元的间歇性闲置资金进行新股申购行为。
  
  二、资金来源、投资金额
  
  申购新股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的间歇性闲置资金,投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三、证券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证券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和第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
  
  2009年公司通过新股申购,共获得投资收益545,583.58元。
  
  五、操作原则及风险控制措施:
  
  1、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即不影响归还银行借款及采购货物等日常经营需要。
  
  2、保证该项资金专款专用,此项资金只限于一级市场申购,不得用于二级市场买卖及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
  
  3、中签新股上市流通后五日内卖出。
  
  4、为遵循上市公司资金运作的谨慎性,在新股申购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借款利率及预期收益率的权衡,防止新股跌破发行价给投资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未超出股东大会权限,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特此说明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