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编号:2011—02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通知于2011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不超过2.5亿元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银行贷款互保合同期限已临近(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0月23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继续与该公司签署银行贷款互保协议,互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两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增加88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为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从62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期限三年。(初次审议该事项为2010年12月31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5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1年1月22日刊登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事项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